《周易》卦十三·上经·同人卦

《周易》卦十三·上经·同人卦

      (天火同人)乾上离下

  《同人》: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。利君子贞。

  《彖》曰:“同人”,柔得位得中,而应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“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
  《象》曰:天与火,同人。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
  初九,同人于门,无咎。

  《象》曰:“出门同人”,又谁咎也。

  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
  《象》曰:“同人于宗”,吝道也。

  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
  《象》曰:“伏戎于莽”,敌刚也。“三岁不兴”,安行也。

  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主

  《象》曰:“乘其墉”,义弗克也。其“吉”,则困而反则也。

  九五,同人先号咷而后笑,大师克,相遇。

  《象》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  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
  《象》曰:“同人于郊”,志未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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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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